市社保局2018年个体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通知
- 发布时间: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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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鄂尔多斯市社保局关于下达2018年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的通知》(鄂社险发[2018]20号),现就2018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医疗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按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60%、80%、100%、150%、200%、250%、300%分七个档次自主选择缴费 即:8123.04 元、10830.72元、13538.4元、20307.6元、27076.8元、33846元、40615.2 元。
医疗保险:按自治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641元的8%加收100元大额医疗保险核定即5515.36元。
强调:按照内人社发(2018)12号文件要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8年起养老保险不再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二、所需资料
本人身份证、二代社保卡和缴费用的带银联标识的银行卡(缴费不收取现金)。
三、缴费流程
(一)对于男不满59周岁(1960年以前出生)、女不满49周岁(1970年以前出生)、且2017年已按个人档次缴费、本次再缴2018年当年全年养老、医疗费用的个人:可以选择采取先税务缴费后社保核定的方式。即上述缴费人员无需在社保核定窗口排队核定,本人可直接选择市税务窗口、市税务指定自助机、云Pos自助机、手机App等方式自选档次缴费(强调:仅限当年一次性缴全年费用人员)。
注意:1、选择税务窗口或自助设备自行缴费的人员,请本人先确定是否一次性缴全年的养老或医疗费用,注意缴费后不能再变更。若本人能已确定可以直接缴费;若本人不确定,请到市社保大厅窗口叫号先核定后到税务窗口缴费。
2、社保经办窗口会按照本人在税务缴费后的入库金额定期与税务征收机构导取数据核定并做好实收划账工作。一般5个工作日之后,缴费人员可以通过“社保缴费大厅的自助查询机(刷身份证)”、“手机下载内蒙12333客户端”或“互联网Http://nm12333.cn‘个人服务’--社会保险--养老或医疗账户”等三种形式,注册登录本人身份证信息后查询缴费到账结果。
(二)对于男满59周岁(1960年以前出生)、女满49周岁(1970年以前出生)人员,或办理退休、转移人员、缴当年个别月份的人员,必须选择先社保窗口核定后税务缴费的方式。即缴费人员在市社保经办窗口叫号核定后、到税务窗口缴费、社保财务窗口上账。缴费核定流程:7-12号窗口申报核定→17-20号窗口地税缴费→1号窗口养老上账、32-33号窗口医疗上账。
四、注意事项
1、新增补贴账户登记:鄂尔多斯户籍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下岗职工可享受政府1500元养老保险补贴(当年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人员除外)。首次申请政府补贴的,请在市社保大厅7-12号申报核定窗口提供户口本、本人姓名建行卡或二代社保卡的复印件一份,同时留存本人常用手机号码。申报医疗保险政府补贴的人员请到市医保局32号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缴费人员不管以上述何种方式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给税务窗口留好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同时妥善保存好个人的税务缴费票据至退休时间,必要时可以凭票与经办机构核对数据。
五、截止日期
养老保险缴费截止11月30日,医疗保险缴费截止9月30日, 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截止10月31日,在上述截止日期前缴费均不影响相关待遇。
鄂尔多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7月10日